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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18 11:15:16 專題 投訴 投稿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在現(xiàn)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chǎn)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jīng)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jīng)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shù)狀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狀況用車務必經(jīng)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jīng)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務必經(jīng)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jù)。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狀況,理解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jīng)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俦締挝还ぷ魅藛T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狀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jīng)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nèi)洗車,無特殊狀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狀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jù)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4、未經(jīng)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推薦。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jù)出車記錄復核,經(jīng)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jīng)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并準時交納罰款。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nèi)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nèi)一切機動車輛須經(jīng)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nèi)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jīng)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務必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jīng)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ǘ┸囕v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qū)內(nèi)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qū)、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nèi)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行駛。

        4、公司內(nèi)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狀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ㄈ┸囕v的停放

        1、公司生產(chǎn)區(qū)內(nèi)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yè)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狀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nèi)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nèi)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nèi)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jīng)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nèi)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ㄎ澹┓菣C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chǎn)、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務必持有經(jīng)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fā)給的駕駛執(zhí)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zhí)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ㄆ撸┆剟詈褪鹿侍幚淼囊(guī)定

        1、對安全生產(chǎn)和預防交通事故發(fā)生、保養(yǎng)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qū)內(nèi)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fā)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職責者視事故性質、情節(jié)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nèi)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jù)違章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fā)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職責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jīng)濟損失。

        5、對公司內(nèi)發(fā)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nèi)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狀況,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jīng)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jīng)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jīng)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jīng)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務必由總經(jīng)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shù)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狀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shù)據(jù)。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回到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無法及時回到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回到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回到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狀況不能按時回到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回到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務必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shù)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jù)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yǎng)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狀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一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狀況車輛當天不能回到公司的,須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jù)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guī)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回到,如遇特殊狀況不能及時回到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狀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回到時,應及時填寫回到公里數(shù),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狀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允許停車的區(qū)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jīng)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jié)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jīng)濟耗油的狀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tǒng)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xiàn)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xiàn)金加油,如遇特殊狀況需現(xiàn)金加油,須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財務經(jīng)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jīng)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狀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狀況,應經(jīng)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jù)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shù)據(jù)統(tǒng)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xù)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tǒng)一根據(jù)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tǒng)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shù)據(jù),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xiàn)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shù)為上次記錄數(shù)據(jù)時的車輛公里數(shù)。

        l.中止公里數(shù)為本次記錄數(shù)據(jù)時的車輛公里數(shù)。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shù)據(jù)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tǒng)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一起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中的現(xiàn)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狀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狀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帶給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nèi)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起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jīng)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取,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fā)現(xiàn)、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yǎng)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nèi)、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jīng)常檢查各潤滑點,發(fā)現(xiàn)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jīng)常檢查電瓶使用狀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潛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務必在正規(guī)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guī)發(fā)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yǎng)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相關規(guī)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車輛公里與保養(yǎng)項目標準見《保養(yǎng)標準表》。

        2.2.2保養(yǎng)維修務必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取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jù)車輛運行里程數(shù)填寫運行記錄,經(jīng)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jīng)理安排車輛保養(yǎng)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xù)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yǎng)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jīng)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jīng)理及部經(jīng)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jīng)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fā)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決定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jīng)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fā)生修理后務必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fā)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fā)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取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jīng)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yǎng)、維修后的車輛須經(jīng)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yǎng)、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jù)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jù)修理點帶給的保養(yǎng)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yǎng)、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xiàn)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tǒng)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yǎng),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nèi)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fā)生。當發(fā)生時,駕駛員態(tài)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fā)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fā)生,如有發(fā)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fā)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yè)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lián)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lián)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tǒng)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fā)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xù)。

        2.7財務部應根據(jù)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4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使用

        一、車輛公司統(tǒng)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jīng)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狀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

        二、車輛務必由專業(yè)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yè)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干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qū)內(nèi)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jīng)理或副總經(jīng)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準。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于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狀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狀況需要用車的,市內(nèi)或市外州境內(nèi)務必經(jīng)董事長批準。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后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職責自負。

        駕駛員職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guī)及專業(yè)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范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jīng)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務必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并督促執(zhí)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里程及油料核實統(tǒng)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狀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車輛維修

        七、所有車輛務必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nèi)設施等務必先報告,經(jīng)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jīng)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最后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范圍的維修,務必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并按程序得到審批后方可連續(xù)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狀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采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務必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jīng)批準后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務必附有清單,換件的務必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務必在票據(jù)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00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nèi)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

        車輛油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zhí)行: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tǒng)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fā)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務必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jīng)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務必保證里程表正常運行,出現(xiàn)異常務必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務必定時對里程表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關獎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一)經(jīng)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職責的,按理賠職責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jīng)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并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后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職責。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并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zhí)行,超出職責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guī)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zhí)行。違規(guī)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賠償后,余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jīng)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范圍的各類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5

        為科學合理規(guī)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jié)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tǒng)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yǎng)、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yōu)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jīng)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tǒng)一調配。

        3、嚴格執(zhí)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yǎng)、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jīng)車隊同意。

        4、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務必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務必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guī)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fā)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狀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務必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jīng)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fā)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jù)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shù)。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務必經(jīng)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務必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務必經(jīng)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除日常維護作業(yè)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zhí)行的車輛維護作業(yè)。其作業(yè)中心資料是除一級維護作業(yè)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jié)、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jīng)過必須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狀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jīng)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jié)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yǎng)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xiàn)象發(fā)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務必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tǒng)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jīng)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jiān)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jīng)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nèi);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nèi);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時間、里程先到達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xù)。2、報賬經(jīng)辦人務必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狀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fā)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tǒng)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jù)→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tǒng)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務必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zhèn)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職責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職責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一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jù)。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chǎn)、事故狀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職責。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fā)后當事人務必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lián)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xiàn)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fā)生后逃離現(xiàn)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fā)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務必組織搶救,發(fā)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xiàn)場務必設立標記。

        3、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務必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就應承擔的職責,總結經(jīng)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職責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nèi),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職責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職責分為全部職責、主要職責、同等職責、次要職責和必須職責,在劃分職責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jīng)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yè),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安全行車獎。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yè)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4.資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出車作業(yè)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jīng)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出車審批

        4.3.1市區(qū)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jīng)各事業(yè)部經(jīng)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本地區(qū)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jīng)各事業(yè)部經(jīng)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本地區(qū)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jīng)各事業(yè)部經(jīng)理、廠長審核,經(jīng)分管副總經(jīng)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用車管理

        4.4.1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狀況除外)。

        4.4.2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fā)的“出車單”出車(特殊狀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回到,回到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就應服從。

        4.4.5有駕駛執(zhí)照的經(jīng)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nèi)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回到完后應及時還。

        4.4.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狀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車輛保養(yǎng)

        4.5.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狀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nèi)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職責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

        4.5.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xiàn)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4.6.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jù)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4.6.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jīng)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jīng)協(xié)理、副總經(jīng)理或總經(jīng)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jīng)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jīng)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xiàn)象),司機務必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務必迅速補上相關手續(xù)。

        4.6.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nèi)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職責,除職責人務必承擔肇事職責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

        4.7.1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guī)定

        4.7.1.1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務必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2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務必由總經(jīng)理批準,用時務必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3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能夠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jīng)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條(4.7.1)規(guī)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7.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經(jīng)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guī)定處理。

        4.7.2.2經(jīng)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4.6.4條規(guī)定處理。

        4.7.2.3經(jīng)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4.6.6條規(guī)定處理。

        4.7.3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jīng)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fā)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職責,經(jīng)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職責。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7

        一、原則與適用范圍

        1、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儉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三輛車。

        二、公車使用管理

        1、公車使用要根據(jù)工作緩急由各部門提前申請用車,盡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車辦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車數(shù)次情景發(fā)生,如發(fā)現(xiàn)有故意違反本規(guī)定者,此行為將直接納入到當事人的績效考核中。

        2、用車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時將車輛及鑰匙交還公司車輛管理人員,并填寫由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車輛出車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罰款100元。

        3、公車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所,未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所有用車人都不得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事情辦完之后,用車人要及時將車輛送回公司,否則按公車私用處理,并處罰款200元。

        4、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滿足公司用車無障礙的前提下,外借時間在一天以內(nèi)的,由公司副總經(jīng)理批準;外借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報總經(jīng)理批準。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車時,需公司領導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員核對里程表,回到后用車人要及時將里程表數(shù)報給公司車輛管理人員,途中加油數(shù)和區(qū)域路(橋)費等填寫在《出差報銷單》上,并由公司領導核實簽字報銷。凡不按規(guī)定辦理者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6、用車人要樹立節(jié)儉用油的觀念,實行車輛刷卡加油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記錄好所加油數(shù)及加油卡內(nèi)余額數(shù),歸還車輛時如實填寫《車輛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給外單位的車輛加油,違反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處所加油數(shù)十倍以上罰款。

        7、用車人要經(jīng)常檢查車況,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用車人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職責。

        9、用車人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yǎng),堅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

        10、如果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事故現(xiàn)場,及時撥打110報警,并與單位車輛管理部門及汽車租憑公司取得聯(lián)系,已確定事故職責方及保險事宜。未經(jīng)批準,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未經(jīng)批準,將公車借給外人使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借車人承擔。

        11、公務車輛發(fā)生損壞或被盜,用車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單位報告。凡違反車輛管理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停放或公車私用期間發(fā)生損壞或被盜,當事人負責賠償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

        三、維修管理

        1、用車人對所經(jīng)常使用的.車輛實行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報告、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需要維修、裝飾時,首先應由用車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經(jīng)鑒定確認后,再由用車人將車輛維修、裝飾申請交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指定維修廠維修、裝飾;不許擅自送修車輛,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3、機動車輛進廠修理時做好交接手續(xù);出廠時要進行驗收,合格后該車駕駛員在維修材料單上簽字,并將維修材料單帶回一份,以便結帳時核查。

        4、車輛進廠維修期間,用車人要跟車監(jiān)修,并對車輛的維修質量負責,確保車輛維修后到達相應的技術標準;因維修配件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再修費用,用車人不與認可簽字,由修理廠承擔;因用車人管理使用不當所發(fā)生的二次修理費用,由其本人自負。

        5、車輛在維修、保養(yǎng)期間,需要更換總成部件或費用較高部件時,要經(jīng)過有關技術審核鑒定,并報副總經(jīng)理同意后,方可更換;車輛需進行大修時,要經(jīng)過有關審核,并副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能修理。

        四、用車人員要求

        各用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樹立安全、快捷、高效、節(jié)儉意識;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故障車,不酒后駕車;確保車況處于良好狀態(tài),節(jié)儉車輛維修費用。若違反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yè)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yè)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yè)的辦公用車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yè)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jīng)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jù)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yè)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xiàn)企業(yè)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jīng)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jīng)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jīng)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yè)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nèi)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jīng)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jīng)費等)。未經(jīng)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xù),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yè)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jīng)同意不得駕駛企業(yè)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fā)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nèi)外衛(wèi)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jīng)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tài)度不好,影響企業(yè)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②未經(jīng)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圻`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yè)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yè)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xx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jīng)理審核;xx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jīng)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jù)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fā)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20條總經(jīng)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9

        為加強本單位車輛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車輛的使用效率,壓縮經(jīng)費開支,確保公務用車的“規(guī)范、安全、節(jié)約”,根據(jù)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與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chǎn)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yè)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復、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xié)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jīng)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準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范圍內(nèi),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后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jīng)主任簽批后,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tǒng)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nèi)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范圍之內(nèi)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xiàn)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qū)內(nèi)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于本系統(tǒng)各單位、部門在市內(nèi)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jīng)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后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后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于本系統(tǒng)各單位、部門縣城內(nèi)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qū)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jīng)單位主任審批后,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0

        一、駕駛員及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二、車輛實行統(tǒng)一派車制度,司機接不到辦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車(如遇特殊情況,可經(jīng)領導批準直接出車,事后通知辦公室)。局領導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qū))開會、學習或下鄉(xiāng)由辦公室安排車輛。其他人員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qū))開會、學習、下鄉(xiāng)需要用車時,應提前一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區(qū)內(nèi)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除外。司機不按指定路線行駛或執(zhí)行非領導交派任務的,期間發(fā)生事故,一切費用和后果均有司機自負。

        三、車輛實行定點加油。所有車輛一律憑所購買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則,油款一律不予報銷。

        四、司機每天提前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遲到或領導安排出車而不能及時出發(fā)的'扣發(fā)當天考勤費。下班后及節(jié)假日期間,要將車輛鎖好入庫,堅決杜絕私自將車輛開出。否則,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機自負。

        五、堅守工作崗位,有事要請假,嚴禁無事到其他辦公室聊天。

        六、司機在執(zhí)行任務期間,杜絕飲酒,杜絕酒后駕車。違者一次罰款三十元,期間若發(fā)生不良后果,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七、司機要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和“保養(yǎng)重于維修”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好自己車輛的保修工作,禁止該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錯誤做法。因使用不當或不按制度規(guī)定保養(yǎng)車輛而支出維修、罰款等一切費用由司機本人承擔。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1

        為確保工作用車需要和車輛安全行駛,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jù)局班子成員會意見,特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1.辦公室對車輛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

        2.局領導公務用車予以保證,各股、辦、中心工作用車分別由其分管領導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后統(tǒng)籌安排。出車應做好登記,實行領票加油。

        3.小車實行定點維修,單車核算。維修前必須報請分管局長同意并經(jīng)縣政府采購中心審核,維修車輛時駕駛員同車管人員一道到指定地點(采購中心指定修理點)進行修理,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交回辦公室。車輛大修或更換主要零部件須報局長或局班子成員會議根據(jù)車況實際研究決定。否則修理費不予報銷。

        4.車輛用油實行專人管理。用油一律到辦公室領出車單,憑單領油票,并在辦公室指定地點加油,省內(nèi)跑車原則上不準在外現(xiàn)金加油,因出遠門,需在外加油,回單位兩天內(nèi)核報,并說明情景。

        5.車輛費用采取月核制。當月費用必須當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維修費等費用。

        6.辦公室對駕駛員要加強教育和管理,駕駛員要服從管理和調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禮貌行車、不開疲勞車、帶病車,嚴禁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

        7.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不用車時及時歸庫。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不得擅自出車,嚴禁公車私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8.嚴禁婚喪喜慶使用公車,違者按縣紀委、監(jiān)察局有關文件處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2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qū)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面包車由投資發(fā)展部使用,由該部統(tǒng)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xù)、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nèi)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jié)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nèi),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jīng)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fā)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jié)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fā)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jié)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nèi),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fā)現(xiàn),按貪污論處

        十一、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yǎng)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xù),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事故的`經(jīng)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jīng)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如果違反交通規(guī)則,則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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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目的

        1.1為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保障工作用車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有效控制車輛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車輛的分類

        3.1根據(jù)車輛資產(chǎn)歸屬和使用者的不同:分為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三大類。公司公務車指除個人配車外資產(chǎn)歸屬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義長期租用的車輛。

        個人配車指根據(jù)公司管理需要為決策委員會成員、分公司總經(jīng)理配備的工作用車。自備車指凡由員工個人購買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車輛管理責任及職責

        4.1綜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xù)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2綜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xù)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車輛只能由公司駕駛員和經(jīng)公司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考核并批準同意自行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第五條公司車輛使用管理

        5.1公司公務車輛使用申請

        公務用車由使用人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調配用車。

        5.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5.2.1行政部/綜合管理部根據(jù)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合理派車,記錄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shù)并由申請用車人簽字認可。

        5.2.2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外出前,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和油量情況,按照車輛使用申請表上的時間按時來回,并填好相關數(shù)據(jù)。如無法按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可延時返回公司。

        5.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及時上交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5.2.4公司公務車不得擅自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jīng)過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批準。

        5.2.5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需持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規(guī)和公司所在地區(qū)路況、路名。有效駕齡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駕駛公司車輛外出公務。

        第六條車輛調度管理

        6.1公司公用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個人配車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進行調度,必要時須服從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的統(tǒng)一調度;所有用車原則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緊急情況下未取得用車單時,需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方能派車,事后需補辦手續(xù)。

        6.2公司各部門若需使用公司公務車、個人配車,須由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進行調度安排,并根據(jù)需要安排駕駛員,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駕駛員出車須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并不定期存檔,同時在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填寫《用車登記表》。

        6.3公司車輛必須確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個人配備車輛除外),鑰匙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開車回家過夜,須在《用車申請單》中予以標注并說明原因,經(jīng)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車回家。

        6.4嚴禁私自借出公司車輛(包括公司內(nèi)部員工之間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員借出),各部門因對外協(xié)調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車輛的,必須事先申請,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外借1天以內(nèi)的,須經(jīng)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含3天)以內(nèi)的,須經(jīng)綜合管理中心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以上報公司董事長批準。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切實加強對公司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的原則,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的所有車輛。

        第三條 權責部門

        本制度所指的車輛由行政部門統(tǒng)一管理。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四條 車輛有關證照及車輛鑰匙,由行政部門統(tǒng)一管理。

        第五條 所有車輛保險統(tǒng)一由財務部辦理,根據(jù)地方統(tǒng)保政策,考察選擇最優(yōu)保險公司。

        第六條 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未有停車標記的路邊停放,否則產(chǎn)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第七條 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jīng)領導批準。(注:根據(jù)公司實際情況,專人專車是指誰申請誰駕駛,如長途出差,申請人需在申請出車前說明中途輪換駕駛的具體人員;駕齡未滿1年(專指高速駕駛),有不良駕駛紀錄的,服用國家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駕藥物的不在申請人范圍。)

        第八條 車輛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統(tǒng)一由財務部續(xù)費充值;特殊情況下,如需現(xiàn)金加油,需要經(jīng)財務部主管領導授權同意,且開據(jù)加油憑證,統(tǒng)一向財務部報銷,如駕駛員私自加油,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加油費用。

        第九條 每車應設置《用車登記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fā)現(xiàn)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用車權利。

        第十條 本公司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章 用車管理

        第十一條 用車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駕照。

        第十二條 公司車輛不得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xiàn)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第十四條 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用車登記表》,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十五條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部有權根據(jù)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第十六條 對無法安排的用車,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 用車人員須嚴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由于員工加班較晚(晚上9點以后)且經(jīng)公司領導特許者例外。

        第十九條 用車人員返回時,應及時填寫《用車登記表》,并及時上交車輛鑰匙等相關物件。

        第四章 車輛保養(yǎng)

        第二十條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第二十一條 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員辦理。

        第二十二條 用車人員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交車前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二十三條 車輛需維修時,事先應征得行政部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定點(一般默認為4S店)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jù)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維修原則: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維修部)。

        第二十四條 未經(jīng)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維修點,其費用不得報銷。

        第五章 費用與報銷

        第二十五條 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用車人員匯總報銷,由財務人員根據(jù)出車記錄復核,經(jīng)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第二十六條 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jīng)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第二十七條 用車人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用車人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5

        第1章 總 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xiàn)有車輛資源,減少經(jīng)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 組織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后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xù)。

        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負責所有規(guī)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維修及年審。

        第6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 行政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

        第8條 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政經(jīng)理統(tǒng)一調度,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車原則

        第9條 總經(jīng)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jīng)總經(jīng)理或常務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 生產(chǎn)用車優(yōu)先。當生產(chǎn)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chǎn)優(yōu)先。

        第11條 合并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政經(jīng)理調派,合并使用。

        第12條 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

        第13條 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14條 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jīng)部門審核后交行政部。

        第15條 行政部負責安排調度,由行政經(jīng)理根據(jù)需要和車輛調度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 行政經(jīng)理審批后,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志(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后的派車單交行政部。

        第5章 駕駛員須知

        第18條 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衛(wèi)生、懂禮節(jié),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 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shù)。

        4. 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 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 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jīng)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 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

        第23條 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 各種車輛應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

        第26條 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 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 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 如實填寫行車日志,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志上交行政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jù)。

        第6章 用車須知

        第30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tǒng)籌安排;

        第31條 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lián)由司機保管,另一聯(lián)在車輛回公司后由用車人及時注明返回時間送達行政經(jīng)理處。

        第32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第34條 保持車內(nèi)清潔。

        第35條 車內(nèi)禁止吸煙。

        第36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nèi),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第37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

        第38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39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 40條 行駛途中如發(fā)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xié)助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41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jié)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

        第42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上報公司領導酌情給予安排。

        第7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43條 國產(chǎn)新車按使用說明書,在規(guī)定的里程內(nèi)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yǎng);進口車或無規(guī)定維修點的國產(chǎn)新車,由行政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第44條 車輛維修應在行政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第45條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注明修理范圍、更換機件項目及大致預算等,由行政經(jīng)理核準后送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nèi)容,發(fā)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

        第46條 修理后應先試車,合格后方可簽單。維修費由行政部按月結算,經(jīng)行政經(jīng)理簽字后報銷。

        第47條 凡更換的零配件,應將原件帶回工廠交行政部驗證后作報廢處理。車輛在長途途中損壞,應盡可能就近修理并上報行政部。

        第8章 交通違規(guī)

        第48條 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49條 因違規(guī)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第50條 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應先保護現(xiàn)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政部聯(lián)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chǎn)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shù)牟糠滞,差額部分根據(jù)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駕駛員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第9章 賠償責任

        第51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fā)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jù)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jīng)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3.經(jīng)批準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

        第52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fā)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1.班后不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nèi)停車場地,發(fā)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

        第53條 事故賠償

        發(fā)生各類事故造成的所有經(jīng)濟損失,除向保險公司索償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根據(jù)不同原因和責任承擔。

        1.因公發(fā)生交通責任事故,我方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的,分別承擔10%、20%、30%、40%的賠償款。

        2.經(jīng)批準的私事用車,產(chǎn)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6

        為使公司行政車輛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車輛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和工廠行政車輛管理。

        一、管理總則

        1、公司行政車輛的定位:服務于公司經(jīng)營、生產(chǎn)、營銷、工程、活動等事務。公司行政車輛優(yōu)先保證工程搶修、銷售重要客戶拜訪和工程驗收、緊急采購和緊急發(fā)貨等重要而緊急事宜;各使用部門使用車輛需要經(jīng)過相應流程審核,經(jīng)批準后,車輛管理部門安排出車。

        2、分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為分公司總經(jīng)理、工廠車輛和西直門總部車輛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負責,行政部對分公司車輛使用和管理進行監(jiān)管,并留有車輛備用鑰匙。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負責建立所有車輛檔案,詳細記錄每輛行政車輛的機動車信息、維修保養(yǎng)、車輛年審記、車輛保險稅費繳納等情況,分公司同步建立相應的車輛檔案。

        3、嚴禁公司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如有特殊原因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隨車人員應遵守駕駛員行車規(guī)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隨意叫駕駛員停車,非停車路段駕駛員有權拒停,嚴禁在車內(nèi)嬉戲,打擾駕駛員駕駛。

        5、為了提高駕駛員服務質量,乘車人員有義務對駕駛員技術、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駕駛員考核重要依據(jù)之一。具體內(nèi)容詳見《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

        二、車輛申請

        1、車輛使用申請,實行審批制度,車輛使用部門或個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車輛定位原則;車輛管理部門需考慮事情輕重緩急,并估算派車成本,如確實需要派車方能簽批。

        2、原則上使用部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車輛。申請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請—部門領導批準—車輛管理部門批準—通知駕駛員出車。具體流程:使用部門或個人填寫車輛《派車單》,經(jīng)部門負責人或高管批準,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字方可派車。

        3、工廠車輛申請和西直門總部用車需經(jīng)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車輛由分公司總經(jīng)理簽字確認,如簽字人不在現(xiàn)場,可電話確認,事后第一時間補簽字。

        4、特殊緊急情況(如工傷、緊急病人或其它緊急事件)時必須得到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同意放行,同時駕駛員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車輛返回后由車輛使用部門補辦用車手續(xù)。

        三、車輛費用

        1、行政車輛費用項目可分為: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維修保養(yǎng)費等。

        2、公司統(tǒng)一配置加油卡,由車輛管理部門充值和記錄,當油卡金額不足時,由駕駛員把行車日志記錄提供車輛管理部門,核實后方可充值。

        3、車輛管理部門每天統(tǒng)計車輛費用,將費用明細上報至行政部。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每周末根據(jù)統(tǒng)計的行政車輛費用進行分析,并將產(chǎn)生的費用分攤到使用部門或者個人,并列出車輛

        費用分析柱狀圖。具體內(nèi)容詳見《行政車輛費用分析表》。

        4、報銷行政車輛費用時,車輛管理部門、財務部需對其行車日志進行核對,與行車日志不符的費用和多出油耗不予報銷,由駕駛員承擔。其他由于駕駛員違章行車、停車的費用,公司一概不進行報銷,特殊情況需呈報公司總經(jīng)理方可報銷。

        5、兄弟公司車輛借用需經(jīng)董事長批準,并仔細核對行車路線和行車產(chǎn)生的費用后,按照相關手續(xù)簽字確認。

        四、車輛違章處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網(wǎng)絡或電話查詢當月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一旦查出超速,闖紅燈,違規(guī)亂行駛的罰款記錄,其責任及交通管理部門罰款全由司機個人承擔;特殊情況呈總經(jīng)理批準可酌情處理。駕駛員違章行車公司對其追加罰款50元/次。3個月安全駕駛無違規(guī)行為公司獎勵安全駕駛100元。

        2、公司如有駕駛員離職,行政部應查詢離職日前有無違章行駛記錄,如有違章記錄,其罰款將在薪資結算時通知財務扣除。

        五、車輛肇事處理

        1、發(fā)生車輛事故后駕車駕駛員應迅速以電話通知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同時報警并報保險公司備案,請求交通部門處理,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傷或人員有嚴重的傷亡時,應同時通知公司車輛負責人或相關領導前往事故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公司相關人員接獲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前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分公司出現(xiàn)上述問題第一時間通知分公司總經(jīng)理進行處理。

        2、肇事后畏罪潛逃者,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

        1、駕駛員應遵守車輛保養(yǎng)規(guī)范的執(zhí)行,按照每輛車保養(yǎng)規(guī)范保養(yǎng),以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如需維修保養(yǎng),駕駛員須于維修前向車輛管理負責人陳述原因,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如車輛在出車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部門,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3、駕駛員須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對于車輛操控若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進維修廠檢查,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預計費用等)。

        七、車輛衛(wèi)生標準

        1、車輛外部整體清潔、無漆皮脫落,風擋、后視鏡和車窗玻璃無明顯污跡、無破碎和裂隙。

        2、車輛座椅保持干凈、無污痕。

        3、各項服務設施齊全有效、無損毀。

        4、車內(nèi)地面干凈無廢棄物、雜物、車廂內(nèi)無明顯異味。

        5、車內(nèi)禁止吸煙,如接待客人吸煙,應禮貌勸說。

        6、司機每天應填寫車輛日檢表,具體內(nèi)容詳見附件《車輛日檢表》。

        7、定期對車輛衛(wèi)生等進行抽查,如不符合標準,處罰駕駛員10元/次。并將抽查結果上報行政部。

        八、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

        1、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服裝整潔,頭發(fā)整齊,駕駛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

        2、對乘車人熱情、禮貌,周到細致;客人上下車時要主動開關車門;客人有行李時要主動幫客人拿行李;車內(nèi)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嚴禁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言行舉止,嚴格執(zhí)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如用車時發(fā)現(xiàn)關機找不到駕駛員而沒有合理和屬實原因,一律罰款10元/次。

        4、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九、駕駛員管理

        1、應經(jīng)常檢查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2、必須服從車輛管理部門的調度,統(tǒng)一指揮,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駕駛員須在自己的辦公地點等待指令或進行車輛保潔等相關工作,不準隨便離開辦公室。有事離開時要告知車輛管理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jīng)批準后方可離開,并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外出手續(xù)。出車返回,應立即告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車時,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

        4、出車前需將具體時間、去往地點、行駛公里數(shù)、各種費用要認真填寫行車日志,并有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駕駛員私自使用公司車輛,車輛產(chǎn)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5、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排除異常,如不能出車要申報原因,經(jīng)管理部門批準后安排相關事宜。

        6、不可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駕駛員和代駕駛人員罰款5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

        7、駕駛員不得用公司車輛搭乘與出車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8、做好車輛防盜、防竊工作,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應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車輛去外省市辦理業(yè)務過夜,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同意,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的被盜竊損失,保險賠償外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車輛保養(yǎng)不善造成損失,經(jīng)濟損失視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應部分;若因停放或駕駛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按損壞程度給予追究駕駛員責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車輛派車單》、《車輛日檢表》、《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車輛年審記錄表》、《行車日志》、《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車輛費用分析表》、《行政車輛管理總臺帳》。

        2、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7

        1.0目的:

        為了公司車輛管理的正;,提高公司使用輛的及時性、合理性及規(guī)范化,降低公司用車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使用管理

        3.0職責:

        辦公室主任:負責監(jiān)管及調度公司現(xiàn)所有車輛的管理權,合理的、有效的及規(guī)范化的調度公司行政車輛及采購及模具專用車輛,降低公司用車費用,對公司車輛的年檢、保險以及相關證件的保存做統(tǒng)一安排和歸口管理,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規(guī)劃、管理及調度.

        各部門主管:負責部門人員用車的申請審批。

        4.0車輛使用:

        4.1個人因公申請使用車輛的,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批準,報辦公室主任安排車輛。

        4.2各部門、車間要求派車的,原則上須提前半天申請,以便辦公室主任統(tǒng)一調度,對非急性事物,辦公室主任須本著有序、節(jié)約的管理原則進行統(tǒng)籌安排。

        4.3所有車輛使用完畢或下班后,統(tǒng)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車位,原則上不允許公車私用或將公司車輛開回家等現(xiàn)象。

        4.4車輛鑰匙統(tǒng)一放置總經(jīng)理辦公室,用車完畢后,將鑰匙交辦公室主任,并在車輛使用情況上登記相關信息。

        5.0車輛管理:

        5.1出車前檢查:

        5.1.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5.1.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不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機、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是否緊固、有效。

        5.1.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搭線是否牢固清潔。

        5.1.6按照車輛的技術規(guī)程啟動車輛,并察聽聲音是否正常。

        5.1.7車輛發(fā)動后,各種儀表、指示燈工作必須正常(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應馬上熄車并向辦公室主任匯報)。

        5.1.8自檢本車確認技術性能良好,方可出車。

        5.2出車時注意事項:

        5.2.1不得交給他人駕駛,不得進行公司任務以外的活動。

        5.2.2嚴守交通規(guī)則,嚴格控制車速,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5.2.3行駛中,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應立即停車檢修,并及時與辦公室主任聯(lián)系匯報情況。

        5.2.4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務。

        5.3下班收車管理:

        5.3.1保持車輛內(nèi)外清潔(清潔煙灰盒,檢查車內(nèi)是否有熄滅煙頭,及車上有無他人遺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車內(nèi)),然后把車輛開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燈、入檔、拉緊手制動器,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螺絲是否松動。

        5.3.3補充好車輛的機油、燃油、冷卻水和電池水。

        5.3.4詳細填寫好《用車情況表》,并對車輛當天異常情況作書面記錄,同時向辦公室主任匯報。

        5.3.5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

        6.0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

        6.1所有車輛的維修與保養(yǎng)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6.2根據(jù)車輛狀況,定期做保養(yǎng)與申請維修,如因保養(yǎng)不及時所導致車輛出現(xiàn)問題,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10%。

        6.3車輛需要維修的,提前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呈報總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到公司定點進行維修。更換部件需帶回公司,由倉管員核實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不可私自進行維修,特殊情況(車輛壞在路上)可先電話通知辦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維修。如問題較小并費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廠進行修理,開好收據(jù),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費的,打電話到定點維修廠,由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

        6.4及時檢查水與油的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如因無水或無油造成車輛維修,由責任人負10%。

        6.5如發(fā)現(xiàn)在車輛維修及保養(yǎng)上有造假情況的,對當事人處罰20-200元/次。

        7.0責任擔當:

        7.1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全責的,事故金額超過500元并在1000元以內(nèi)的,駕駛員處罰200元;超過1000元的,駕駛員處罰300元;

        7.2發(fā)生交通事故,屬主責的,事故金額超過1000元并在2000元以內(nèi)的,駕駛員處罰200元;超過2000元的.,駕駛員處罰300元;

        7.3發(fā)生交通事故,屬次責或無責任的,不在考核范圍。

        7.4辦公室主任每月對各車輛使用狀況進行調查,對違章記錄進行通報并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7.5因亂停車、無證、未系安全帶造成的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辦公室主任當月提報財務進行相關扣款;因超速、闖經(jīng)燈造成的違章罰款,當事人扣分,公司負責罰款部分(注:一個年度內(nèi)累計罰款超過600元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7.6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多報或在加油費用上虛報的,處違規(guī)金額5倍以上處罰;每次加油未及時、如實填寫《洗車、加油記錄表》的扣20元/次;

        7.7無派車單或發(fā)貨、外加工、模具維修等手續(xù)不全出車的,當值保安處罰50元/次;駕駛員處30元/次;

        7.8車輛使用過程中,將車輛交由他人行使或學習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處罰當事駕駛員20-200元/次;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什么責任或無責)所產(chǎn)生各項費用由當值駕駛員個人承擔,(包含保險公司已賠付金額)視事故情節(jié)嚴重,對當值駕駛員處300-800元/次,

        7.9發(fā)生其他失職責任,造成車輛損壞或維修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20-200元/次處罰。

        8.0相關費用報銷:

        8.1正常的停車費、路橋費、洗車費、燃油費,每天上交至辦公室主任做匯總,并在單據(jù)背后注明具體情況,由辦公室主任在月底進行報銷。

        8.2燃油補助費,公車私用的,按出差次數(shù)補助,武義市區(qū)范圍按30元/次,永康市區(qū)范圍內(nèi)50元/次。(其他未標注的,視距離遠近,最高補助次數(shù)100元/次)

        9.0相關表單

        9.1《洗車、加油記錄表》

        9.2《使用情況表》

        9.3《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8

        為加強辦事處車輛管理,保證正常工作用車,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事處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車輛原則上保證辦事處領導工作用。雙休日及節(jié)日用車需經(jīng)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二、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車輛安排,需用車的站所和工作人員原則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臨時急事也需及時向辦公室申請,以便統(tǒng)籌安排。

        三、車輛的小修,原則上由駕駛員自檢自修,需要送修理廠修理時,由駕駛員報送修車計劃,由辦公室指定維修地點,修理費報主管領導批準。不在指定的地點維修或擅自更換部件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擔負。

        四、汽車在外執(zhí)行任務,發(fā)生臨時性故障時,需要修理,由駕駛員掌握,盡量減少費用。

        五、加強油料管理,做到節(jié)儉用油。

        六、駕駛員需服從辦公室的管理,應認真學習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法制觀念和業(yè)務素質,確保行車安全。

        七、加強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打掃,勤檢查。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燈光及警示裝置,必須堅持齊全有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時刻堅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八、禁止酒后駕車和疲勞駕車,發(fā)生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情景時,要主動向單位報告,不準駕駛車輛。

        九、上班時間,駕駛員要在單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辦公室請假,不得隨意脫崗。無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歸位。

        十、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私自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否則將視情節(jié)按機關各項事務管理制度處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19

        一、用車原則

        車輛使用堅持為工作服務、為急需服務和統(tǒng)一凋配的原則,淡化用車意識,加強車輛調度,保證車輛安全,提高用車效率,節(jié)儉車輛開支,嚴禁公車私用。

        二、用車

        1.局領導不設專車。根據(jù)需要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層工作,屬機關統(tǒng)一安排或急需者,視車輛情景,予以安排車輛。

        3.短途用車實行送達再接制度。

        4.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派車,實行出車在登記薄和小黑板上登記制度,平衡司機工作量,避免疲勞駕駛。

        5.司機負責填寫“出車登記簿”。出車登記簿分為里程、地點、用車人、油票數(shù)量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一天一登記、一月一小結,交辦公室主管人員審核后,作為司機領取補助及年底考核司機的依據(jù)。

        三、開車

        1、司機和辦公室主管人員通訊工具要24小時堅持暢通。辦公室主管人員和司機的通訊補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司機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司機必須堅守崗位,隨叫隨到。

        2.司機行車時應堅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疲勞駕駛。

        3.車管人員和司機要堅持車況良好,嚴禁派、開病車,消除事故隱患。

        4.司機不準私自用車和酒后開車、讓他人開車,否則,后果自負。情節(jié)嚴重者,另行研究處理。

        5.機關所有工作人員不準私自開車,否則,需寫出書面檢查。

        四、車輛停放

        1.市內(nèi)工作時間以外一律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并將鑰匙和存車牌隨身攜帶;

        2.市外停車,應交有關人員看管,或司機本人看護,不準將小車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則出了問題按濮綜治辦(1994)12號文件精神,除追究有關人員職責外,還要對直接職責人實行經(jīng)濟處罰。

        五、油料管理

        1.車輛燃料實行定點加油。加油時憑車管人員開具的加油批準單,司機到定點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個工作日內(nèi)將加油站工作人員簽字的回執(zhí)聯(lián)經(jīng)車管人員登記后交計劃財務科留存。

        2.長途出車途中加油,可由司機掌握適量購買,用車人審簽后及時報辦公室主管人員登記報銷。

        3.車管人員每月將油料購置、使用情景盤點一次,在辦公室主任碰頭會上通報情景。每輛車的行駛里程、耗油情景,半年統(tǒng)計一次,將統(tǒng)計結果送領導傳閱。

        六、車輛維修

        1.首先要加強車輛保養(yǎng)。要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yǎng),防患于未然。車輛需經(jīng)常堅持車內(nèi)外清潔衛(wèi)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yǎng),確保行駛安全。

        2.車輛出現(xiàn)故障時,要先進行自修。

        3.送修理廠維修。自修不成時,由機關二名以上司機及車管人員進行會診。大額維修由司機、車管人員和采購小組成員共同辦理,按照采購程序的要求,擬定維修目錄,講定價錢,編制預算,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審批單;小額維修(預算金額200元以下)由司機、車管人員辦理。憑維修申請審批單到指定廠家維修。修理時,本車司機要一向在場,監(jiān)督修理。修理完畢,車管人員會同司機或有關人員一起檢查維修情景,確保修理效果。并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及時報送維修回執(zhí)單。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0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jié)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zhí)行長途車匯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guī)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8、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guī)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jié)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fā)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fā)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1

        為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我們呂公小學特制訂以下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等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由門衛(wèi)請示校長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兩人進行監(jiān)護。

        2、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按規(guī)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駛。

        3、人車分流,特殊車輛要從后院大門出入,行人正門出入。在學生上放學時間、課間,及學生活動區(qū)域任何車輛都不準進出學校。

        4、本校教職工進出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要推著行進,并且在指定西邊車棚停放。

        5、帶班領導、安全主管、門衛(wèi)共同負責維持上放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職工必須要和學校簽訂車輛安全停放承諾書。

        7、學校車輛要建立臺賬。

        8、發(fā)生緊急情況時,首遇人要馬上報告給校長和安全員,根據(jù)情況上報或起動應急預案。

        9、本制度由門衛(wèi)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辦公室協(xié)助管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2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nèi)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guī)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nèi)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wèi)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3

        一、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三、本公司的車輛由總經(jīng)理指定行政部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保養(yǎng)。

        四、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因特殊情況需由他人駕駛時,應由總經(jīng)理同意,并善盡駕駛人員責任。專任司機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手冊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五、公司每輛車內(nèi)的滅火器、危險標牌及隨車工具應完好可靠并隨車攜帶。

        六、為了保障駕駛員、乘車人員及車輛的安全,公司車輛內(nèi)禁止任何人吸煙。

        七、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tǒng)一由司機班班長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的交納及車輛的`維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經(jīng)司機班班長核準、行政主管簽批后方可調派。無派車單者,行政部不予調派。

        九、私自將公司車輛開離公司者,按嚴重過失處理。

        十、司機根據(jù)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行政部審核其實際里程。

        十一、行車日報表上所記載里程數(shù)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shù)應由司機交納差數(shù)里程的`汽油費。

        十二、節(jié)假日或上班時間以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jīng)理核準后始準調派。

        十三、經(jīng)呈報批準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zhí)照、車鑰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則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權。

        十四、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十五、節(jié)假日前應將國產(chǎn)車總電源關閉。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4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jīng)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 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后,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刂付ù娣劈c,并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2、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guī)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guī)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后果自己承擔。

        4、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jiān)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周,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并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根據(jù)領導安排統(tǒng)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復印件等,對于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5

        一、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必須到保衛(wèi)處登記辦理湖北職業(yè)技術學院車輛通行證,憑證通行;外來車輛必須在門衛(wèi)處登記,憑有效證件領換臨時通行證方可在校區(qū)通行。

        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任何車輛禁止隨意停放。

        三、校內(nèi)機動車輛限速行駛,禁止鳴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駛途中應主動禮讓行人。

        四、騎電動車、自行車下坡時應減速慢行或下車推行,防止出現(xiàn)事故。

        五、由學校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每周對車輛停放進行一次檢查,并登記違章車輛信息,對超過三次違規(guī)停車的.人員進行通報,并在學校網(wǎng)站上公布其車號。停車秩序和文明單位評比掛鉤。

        六、各部門、單位加強對職工、學生、職工家屬、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的規(guī)范停車宣傳教育,通知到每一個人員。

        七、對不聽勸阻,阻撓公務,無理取鬧的`人員由學校嚴肅處理。

        八、遇有大型活動,車輛的停放須聽從保衛(wèi)處工作人員的安排。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6

        1、進入校園的所有車輛要規(guī)范行駛和停放,機動車原則上要停車入位,切無停車位時要選擇在適當位置停放做到整齊、有序,嚴禁占道停車保證道路通暢。教學樓、圖書館前原則上不準停放機動車。

        2、在校園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應當慢速謹慎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并主動避讓行人師生。

        3、嚴禁闖禁、超車、急轉彎和鳴笛。禁止無證駕駛、酒后駕車和練車。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車(含150cc)進入校園。

        5、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載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況的.須經(jīng)門衛(wèi)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園。

        6、為學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避免高峰時段出入校園。

        7、收廢品的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如確實需要進入校園的需由各系(部)、各單位開具證明并經(jīng)保衛(wèi)部證實蓋章后方可進出學校。

        8、各單位因組織活動需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須事先與保衛(wèi)部聯(lián)系并按規(guī)定行駛路線行駛和停放,必要時由保衛(wèi)部組織人員協(xié)助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9、保衛(wèi)部將組織保安人員加強校園巡查,對違規(guī)行駛或停放的車輛及時糾正并定期進行通報,對不服從管理的車輛收回其車輛通行證。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7

        1、 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動,發(fā)現(xiàn)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yǎng)或者維修,需經(jīng)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xié)商。

        6、 根據(jù)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tǒng)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jīng)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nèi)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nèi)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 車輛在中途發(fā)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8

        1、學校辦公室負責所有車輛的日常管理,按日對駕駛員進行考勤;

        2、學校車輛應首先確保公務用車及職工通勤,用車應先經(jīng)辦公室報領導批準,統(tǒng)一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私自調用車輛;未經(jīng)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因私自出車造成的后果,除責任自負外,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停薪、停職或解聘處分;

        3、燃油由辦公室購卡統(tǒng)一充值,每月記錄行駛里程及加油數(shù)量,按月統(tǒng)計油耗,發(fā)現(xiàn)超支嚴重追究駕駛員責任;

        4、駕駛員要認真記錄好加油數(shù)量及對應的行駛里程表,月底統(tǒng)一報辦公室統(tǒng)計;

        5、辦公室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嚴格考核;一年內(nèi)無責任事故給予一定獎勵,安全意識不足、安全知識不達標禁止上路;

        6、凡車輛保養(yǎng)、維修、更換配件等,由駕駛員申報,由定點維修單位造出預算,交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修車店修理;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駕車,因個人責任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8、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定期清洗車輛,做到車外無灰塵,車內(nèi)衛(wèi)生整潔;

        9、平時要加強車輛保養(yǎng),保持良好技術狀態(tài),并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及時修理;

        10、教職工上下班專車及校長專車停放北校區(qū),其他車輛停放南校區(qū),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入庫及保管工作,確保停車安全;

        11、招生期間車輛由招辦和辦公室協(xié)調解決,燃油費用計入招生成本。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29

        目的:

        1.加強車輛統(tǒng)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guī)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guī)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jiān)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jiān)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jù)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0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

        2)嚴禁超速行速;

        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

        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7、在施工現(xiàn)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1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guī)定:

        一、校內(nèi)車輛由學?倓仗幑芾怼⒂尚iL調度。駕駛員應根據(jù)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fā)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fā)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fā)車。

        三、未經(jīng)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監(jiān)理部門的規(guī)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nèi)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調度,保持通訊聯(lián)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yǎng)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節(jié)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jīng)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未經(jīng)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fā)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jīng)常清理車內(nèi)外衛(wèi)生,保持車輛的內(nèi)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這一管理制度可能還存在不當之處,望同仁們指教!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2

        為了加強學校教師小汽車和摩托車以及外來車輛的管理,維護校園內(nèi)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師在校園內(nèi)駕駛機動車輛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靠右行駛,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校園內(nèi)掉頭時,跟車人員要在車輛后面指揮。

        3、教師私人用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并鎖上防盜鎖。

        4、各種車輛在校園內(nèi)要限速慢駛,車速不能超過1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校園內(nèi)不準超車,不準鳴號。

        5、上學、放學時,門衛(wèi)管理人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領導管理學生秩序和紀律。

        6、教師私人用車在進出校門口時,要堅持行人優(yōu)先的原則。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社區(qū)門口的車位內(nèi)。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jīng)與門衛(wèi)人員聯(lián)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學校運輸需要的各種車輛、以及外來送水、送書等貨物運輸?shù)拇笮蛙囕v,應在確保校門口無學生進出時方可進入校園,并要安排跟車人員下車步行,指揮車輛到達指定停車點。

        10、因參加校內(nèi)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jīng)學校批準,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3

        為加強校內(nèi)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內(nèi)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nèi)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nèi)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門衛(wèi)和保衛(wèi)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nèi)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wèi)、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wèi)、保衛(wèi)發(fā)現(xiàn)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nèi)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nèi)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nèi)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保安、學校保衛(wèi)科人員管理,按規(guī)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nèi)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guī)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jīng)濟損失,由違規(guī)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4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shù)娜蝿,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yǎng)、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nèi)容包括:車輛基本數(shù)據(jù)、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yǎng)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fā)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fā)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zhí)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fā)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jīng)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nèi)部抽查、普檢、地區(qū)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zhí)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yǎng)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jīng)后勤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jīng)理統(tǒng)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jīng)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5

        為了規(guī)范集團車輛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用車部門,由運輸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一條 車輛由運輸部統(tǒng)一管理、調度。

        第二條 各部門公務行政用車,提前一天由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計劃通知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運輸部。

        第三條 車輛使用遵循“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業(yè)和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

        第四條 城區(qū)辦事原則上多人同車辦理,嚴禁公車私用。

        第五條 臨時用車,用車部門經(jīng)理,報集團主管運輸部上級領導批準簽字后,將用車申請單交運輸部安排車輛。

        第六條 用車單位應積極配合運輸部順利出車。

        第七條 外單位或個人用車,由使用人呈報總經(jīng)理,批準后由運輸部安排車輛。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6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jīng)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jīng)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xiàn)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7

        為進一步方便公司車輛加油和加強油料管理,公司從即日起實行一車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現(xiàn)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與車牌號碼綁定,油卡密碼為油卡卡號的后四位。

        二、車輛加油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點為市內(nèi)任一中石化網(wǎng)點。

        三、車輛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請調撥資金,調撥的`資金數(shù)量視車輛型號、車輛剩余油量及卡內(nèi)余額而定。

        四、司機加油前需將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網(wǎng)點的柜臺辦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將網(wǎng)絡上已分配好的資金調整至油卡上)。

        五、司機加油時需由中石化的員工協(xié)助輸入員工密碼,中石化員工核對車牌號無誤后輸入員工密碼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將通過中石化網(wǎng)絡和加油卡主卡權限,核查每張油卡的加油次數(shù)、每次加油金額及卡上余額,并通過卡上余額隨時調整每次調撥資金的`數(shù)額。

        七、行政部將通過中石化網(wǎng)絡隨時核查整理每輛車的各項加油數(shù)據(jù)并存檔備查。

        八、各位司機要加強自律意識,絕對杜絕為他車加油或其它違規(guī)用油現(xiàn)象。公司核查發(fā)現(xiàn)后將嚴肅處理。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8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jù)需要統(tǒng)籌安排派車。

        2、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qū)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3、外單位借車,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nèi)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5、車輛在下班后或節(jié)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nèi),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jié)約用油。

        7、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fā)現(xiàn),按貪污論處。

        8、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yǎng)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xù),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9、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事故的`經(jīng)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贌o照駕駛;

        ②未經(jīng)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圻`反交通規(guī)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④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39

        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jīng)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jīng)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wèi),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zhí)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nèi)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jīng)允許的須經(jīng)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guī)定:

        1、門衛(wèi)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nèi)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wèi)無權擅自放入未經(jīng)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文明駕駛,遵規(guī)停車,在校園內(nèi)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guī)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guī)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wèi)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wèi)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wèi)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guī)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40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減少單位支出,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定車、定人、定保養(yǎng)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二、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yǎng)。

        三、對車輛要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行駛5000公里進行保養(yǎng)一次。

        四、換季保養(yǎng)。冬季換用冷卻防凍液,調整擋風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輪胎氣壓。夏季檢查空調制冷情況,清除冷卻器水垢,降低輪胎氣壓。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六車輛的維修必須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經(jīng)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鑒定同意,報請局領導,經(jīng)過批準后方可維修。維修時原則上要有鑒定小組和駕駛員3人以上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并報請局領導同意后,才可委托廠家維修、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jīng)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車輛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后,才能更換維修。

        維修時要求司機到場鑒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七、每輛車維修保養(yǎng)以后,管理員要及時做好記錄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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