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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

      時間:2022-08-30 02:29:23 讀后感 投訴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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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1500字

        當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總結(jié)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獲的東西寫一篇讀后感了。那么你會寫讀后感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西窗法雨》的讀后感15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1500字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 篇1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難得的一本讓人不會覺得枯燥,有興趣讀下去的法律書籍。它以精彩的案例為載體,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劉星老師更是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變得更加通俗易懂。雖然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xiàn)象,但是它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diào)動著讀者的思維,引領(lǐng)讀者一步一步地走進法律世界,領(lǐng)略“法”的奧秘。

        對于《西窗法雨》,黃樹森先生評價道:“我愿將全書歸納為:一襲縱橫捭闔下的法趣談,一闔學養(yǎng)駁雜下的法議論,一掬情感積淀下的法情結(jié)。靈動,縝密,成熟,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淋!。不得不說這實在是貼切,我相信讀過《西窗法雨》的人都不會否認,讀《西窗法雨》讓人有一種如沐春風,很舒適的感覺。

        書中引用了許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幾則讓我影響深刻。蘇格拉底誓死不越獄就是其中的一個。蘇格拉底是個著名的'哲學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強,尤其喜好運用“辯證法”將那些自以為學富五車的人駁得啞口無言,(最終)得罪了一些自以為是的“智者”。于是,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誕不經(jīng)的法律,控告蘇格拉底傳授對諸神不敬的學問(言論?),腐化及誤導青年,并且還真的把他送進了監(jiān)獄。在獄中,他被判飲毒而死。臨行前,蘇格拉底的學生克力同來看他,告訴他朋友們決定幫助他越獄,而且一切已安排妥當?墒翘K格拉底卻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獄?肆ν岢龈鞣N理由來說服他,告訴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這樣的法律簡直是迂腐,但仍然無效。蘇格拉底還反問:越獄就正當嗎?對一個被判有罪的人來說,即使他確信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難道就正當嗎?有沒有一種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經(jīng)過與克力同的一番“探討”,蘇格拉底最后選擇了飲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對待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法律,態(tài)度要慎重,理由是,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因此,即使是惡法,蘇格拉底依然選擇了遵守。

        賴特的英國前特工的故事講的是一種“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樣并不與法律有親近的關(guān)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權(quán)或者政府凌駕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國,政府遠比人民和法律更親密。人們常說,在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中,法治從來沒有出現(xiàn)過。這種說法一半對,一半不對。中國歷史上都有法律,統(tǒng)治者都用過法律來約束被統(tǒng)治者,但統(tǒng)治者自己卻不在法律的約束之中,這是中國古代“法家”所說的那一類法治。在西方,從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與統(tǒng)治者的關(guān)系也和中國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統(tǒng)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約束,這便是現(xiàn)代意義上的西方法治。所以應該說歷史上的中國是個半法治。我們不必因為中國歷史上沒有一種“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為有一種“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種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還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見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們法律初學者對法律的深層思考,也極具啟發(fā)性。很適合我們閱讀學習。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 篇2

        對于學法的人來說,最大的無奈莫過于做一道法律與道德的單項選擇題,無論選擇了哪個,都是對心靈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義。這是對于那些過于感性的人來說的,在道德與法律的夾縫中生存,卻不能游刃有余。然而,對大多數(shù)理性的人而言,學法的價值便在于尋求法律與道德的衡平!

        我很坦誠地說自己便是一個過于感性的人,就仿佛我明知櫻花很美,卻仍然會對它不屑一顧甚至是討厭。當我恨一樣東西的時候便會失去理智地恨有關(guān)這樣東西的一切,就仿佛櫻花之于日本。恨一個民族,也連累了一種花,這是否是一場花的劫難?其實,歷史的銘記并不是為了仇恨的延續(xù),寬容也并不等于背叛,不去承認也無法抹殺櫻花之美。

        一場理性與感性的廝殺,當理性一次又一次敗北時,我仍徘徊于感性的邊緣,這樣的堅守是否是一場錯誤?我該何去何從?

        翻開《西窗法雨》,一口氣看完《蘇格垃底的慎重》,我最先的情感是無法接受蘇格垃底的選擇。這種慎重是否在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權(quán)威?這讓我想到“米蘭達警告”,明知法律存在實體不公,卻要拋棄法律的個體正義去維護法律的程序正義,那么,身為法律人則更應該理智地看問題,將道德與法律分開,否則將深陷在情與理中不能自拔。那么,將法律道德化是法律的一種倒退還是升華?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卻寧愿去信奉“以暴制暴”的原則,但是,如果用一種暴力去打擊另一種暴力能為我的情感所接受的話,為什么

        我就不能接受用生命去維護正義?哪怕這種正義并不見得完善。如果“以暴制暴”能讓我們得到一種情感的宣泄和對現(xiàn)實不滿的快慰的話,那么蘇格垃底的選擇則是一種殉道,理性地說,那是一種偉大的.震撼!就仿佛任何一座江山都需要白骨的堆積,任何一條探索正義的道路都需要血和生命的祭奠!我們這些學法的人是否更應該對蘇格垃底的選擇肅然起敬?

        “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為罪”在下面這個故事中得到了很好的詮釋《法律的缺陷與人的智慧》講述了一個叫喬治的青年闖入皇家機場內(nèi)游玩而被起訴的案例。當所有人都認為對喬治的起訴毫無轉(zhuǎn)機的時候,喬治的律師卻以禁區(qū)里和禁區(qū)附近這樣的理由成功地鉆了法律的空子,他認為喬治進入了禁區(qū),并沒有違反《官方機密條例》“不得在禁區(qū)附近妨礙皇家軍隊成員的行為……”的規(guī)定。起初在我看來,“禁區(qū)里”和“禁區(qū)附近”不過是這個律師玩的一個文字游戲,純屬詭辯。如果這也算人的一種智慧,那么就純屬“混蛋智慧”和“無賴智慧”了,顯得法律很白癡,法官很弱智,而那個律師要么是嘩眾取寵借以挑戰(zhàn)法律漏洞來炒作自己,要么就是個無賴!作為律師,究竟是千方百計打贏官司?還是更應當心存一種對正義,對法律的敬畏?這是一個職業(yè)問題還是一個道德問題?然而,我不得不承認法律本身的缺陷所導致的漏洞和潛在危機,促使立法者必須具有更強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如果把每一件事都不能盡善盡美作為它潛藏危機的托詞的話,我們又有什么必要去信任甚至信仰法律?而立法者又怎配稱為精英?

        《西窗法雨》講述了很多法治于人治所體現(xiàn)的優(yōu)越性,而且從西方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同中國法律做了比較,甚至是提出一種前瞻性建議。任何事物的發(fā)展都需要一個過程,而且中國的法律正在從人治中逐漸走出,作為法律人,我們不僅是要看前方的風景,更應該修繕甚至規(guī)劃前方的風景,因為這樣的時代賦予我們這樣的使命!

        作為一個文科生,曾經(jīng)的我們是感性的,在太浪漫主義的驅(qū)使下無法回歸現(xiàn)實而在成長的道路上彷徨過。然而,理智要求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個體主義,而是衡平,當他們之間存在矛盾時我們要隨時調(diào)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碼,將損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甚至為此而犧牲一些東西。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 篇3

        在我們心中,法學從來就是厚重的,法學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貫的嚴謹示人,以至于我們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讀,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讀到這本《西窗法雨》時,才會讓人心里一動:原來,我們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動,讀《西窗法雨》有感。

        作者用一種親切家常的語氣,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將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來,似乎不沾半點煙塵,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們講述鄰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進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當我們的眼睛掃過那薄薄的書冊,思緒也隨著作者的指引飄忽起來,似羚羊掛角,了無痕跡,但是,合上書本,卻有一種淡淡的感悟在心頭,雖然只是蜻蜓點水的一點,卻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領(lǐng)略到了作者頗為尖端、頗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們?nèi)绱苏媲械馗惺艿搅,法律不僅僅是一種冰冷的規(guī)范,不僅僅是一條條死板的條文,法律是我們身邊一個個鮮活的面孔,是這些鮮活的面孔構(gòu)成的社會生活,是這些社會生活中體現(xiàn)出來的人類的高超智慧。作者給我們講"政府旁邊的法院"、講"政府的承諾"、講"道德的法律強制"、講"隱含的法律規(guī)則"、講"正義的自然性質(zhì)"等這一切,只是為了和讀者一起培養(yǎng)"反省的能力",引導我們形成對法律與道德的最深層次思考,"既然我們喜歡上了法治,假設(shè)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許就是必要的",讓我們能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個起碼的認識,"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

        以史為鑒,可知興亡,旁征博引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嬉笑怒罵,而是為了古為今用;妙筆生花的初衷也不是為了賣弄文采,而是為了西為中用。雖然作者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xiàn)象,卻時時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diào)動著讀者的思維,去思考中國的問題。在作者刻意為我們營造的輕松氛圍里,我們隨著他的筆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暢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樂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終,卻依然是要回到我們的現(xiàn)實。那輕松瀟灑的字里行間,喚醒了我們強烈的責任感。我們應當做的,就是從這輕松的隨筆中讀出厚重的`法律,讀出共和國當代法官的使命!

        曾經(jīng),先賢們把一條條枯燥的法律條文書寫成一個個鮮活的案例,用以給我們解釋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義、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權(quán)利。今天,我們依然在重復著他們曾經(jīng)的努力,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間地頭的奔走中、在鄉(xiāng)村社區(qū)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國法官對人民司法的虔誠、對"三個至上"的堅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捍衛(wèi)一個法律人必須捍衛(wèi)的普世價值!的確,時代在變化,法律在發(fā)展,但是,那些永恒的價值追求卻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軟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燈塔一樣,指引著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當古老的中國突然迸發(fā)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異的速度展示中華民族的潛力的時候,當我們的民眾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毫不掩飾地展現(xiàn)自己對法律的渴望、對公正的渴求的時候,作為法官,我們不僅要能反觀中國法治的過去、審視中國法治的今天,更應該去思考中國社會的規(guī)矩與方圓;我們不僅是要看前方的風景,更應該修繕甚至規(guī)劃前方的風景,讓它更加符合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瀟瀟聲中獲得一份靈感,在鄉(xiāng)土中國的大畫卷上描繪出法治中國的水墨畫,這是時代賦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西窗法雨》的讀后感 篇4

        周國平在《思想的星空》里說過——“真正的閱讀必須有靈魂的參與,它是一個人的靈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這漫游途中的自我發(fā)現(xiàn)和自我成長!眲⑿堑摹段鞔胺ㄓ辍肪褪且槐咀x起來既可以消遣時光,又可以獲得精神上的啟迪和享受的書籍。本書由一篇篇精悍短小的小文集結(jié)而成,一文千余字,文字簡短而有力,文章結(jié)構(gòu)簡單而不失完整,故事簡略卻不失韻味?此圃谡f西方的法律故事,講的卻是中國的問題,不著痕跡的牽引著讀者去感受與思考。

        一、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西

        自清末沈家本修律以來,百年間中國在建設(shè)法治的道路上不斷前行。當下我國的各項法律制度已經(jīng)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是國人的法治思維建設(shè)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在《政府旁邊的法院》一文中,作者談到了中西方對待政府的不同態(tài)度。國人對待政府往往比較寬容,比較有信心,對待犯錯的政府也往往選擇讓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糾正自己。而西方人則相反,他們對待政府往往比較苛刻,缺乏信心,對待犯錯的政府往往選擇讓旁人教育,讓法院糾正的辦法。為什么會有這樣的不同呢?這是基于中西方之間對于人性善惡的認識不同。

        西方人相信人性惡,認為道德教化的理論是軟弱的,無法抑制人的犯罪傾向,因此要用法律這個外力去懲治犯罪。他們認為對待犯錯的政府也需要通過法院以政府外的權(quán)力制約政府,幫助政府改正錯誤。而國人相信人性善,強調(diào)教育的作用,主張以德服人,認為道德教化可以讓人“改邪歸正”,認為法律是對付低下動物的低下手段。國人對待政府態(tài)度往往比較寬容,更多時候是讓政府自己意識到錯誤,進而去改正錯誤。

        歷史表明,西方人相信人性惡,嚴格對待政府的這條法治之路比國人相信人性善,寬容對待政府的德治之路要更合理一些。既然我們選擇了西方人的法治道路,就應該接受西方人法治背后的法律文化理念。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我們學習西方的法律制度,更要學習法律制度背后的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以中國式的思維理解來自西方的法律制度,很可能會陷入像我們對待政府的態(tài)度那樣的錯誤,更甚者會犯下像洋務運動中“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錯誤。任何法治建設(shè)一定是“制度推進”和“思想推進”兩個層面的事業(yè)。法治建設(shè)不僅是建立各項法律制度,更需要提升民眾的法治思維。我們不能僅僅學習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不去了解制度背后的法律文化土壤,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窺一斑而知全豹——窗

        作者為國人開了一扇觀西方法律文化的窗。這是一扇連接中西的窗,西方的法律文化穿過這扇窗,來到了國人的眼前。這扇窗雖小,卻給國人帶來了不一樣的風景。窺一斑而知全豹,通過這扇窗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個蘊含西方法律文化的故事,更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內(nèi)在精神。

        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蘇格拉底的慎重。既然人們選擇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雖然有些法律可能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這成了人們不守法的借口,那么會進一步導致社會的混亂無序;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馬歇爾毫不客氣的宣布了國會制定的司法條例第十三條無效,開啟了美國違憲審查的先河;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辛普森案背后美國刑事司法與民事司法的不同。由于刑事案件是國家運用權(quán)力對付個人,為了防止國家濫用權(quán)力損害個人利益,必須對他嚴格要求。而民事官司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個人運用權(quán)利對抗另一個人,所以大可不必那么苛刻。

        透過這扇窗我們還看到了在西方人的.文學作品中也處處滲透著他們對法律的理解。在古希臘戲劇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這部作品中,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由于兩種法律秩序(宗教教義與國王的法律)之間的沖突而產(chǎn)生的思考。西方人認為,世俗的法律之上還存在著更高的法則,當兩者發(fā)生沖突時,前者有義務去服從后者。在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這部作品中,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對于“目的”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認識。西方人認為,沒有“工具”理性(或智慧),法律便有可能成為“邪惡”的手段,從而使“目的”理性(或公平)無法實現(xiàn)。

        這僅是我們透過窗看到的幾處風景,還有許許多多的風景故事等待我們?nèi)グl(fā)掘。透過這扇窗,我們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與中國傳統(tǒng)法律思維的不同,也讓國人看到了來自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在什么樣的法律文化土壤中發(fā)展起來的。這扇窗是眾多傳播西方法律文化之窗中的一扇,也是作者為中國法治建設(shè)中“思想推進”所做的一點貢獻。

        三、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法

        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西方人選擇了法治道路,以法律為規(guī)矩,規(guī)范人們的社會生活,這在很大程度是在追求法律的秩序價值。

        在《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需要》一文中,作者講到了西方人對秩序的追求。在眾多法的價值中,有些西方人認為,首先應該注意的是“秩序”。作者以歌星來到小鎮(zhèn)演出的例子來說明法律的秩序價值,對于保障人們在享有權(quán)利的過程中避免混亂狀態(tài)的重要作用。在西方人看來,我們生活的家園只有一個,資源是有限的,人們的諸多需求在很多情況中是先難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的。因此,我們只好盡可能的照顧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需要。換一個角度看,在人們的共同需求中,人與人的利益總會發(fā)生沖突,所以要照顧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需要。

        追求法律在穩(wěn)定社會秩序的作用這一點上,中西方的認識是相同的。但是,對待法律的慎重態(tài)度卻是中西方所不同的,這也是中國法治建設(shè)道路上存在的一個問題。

        救然選擇了以法律為社會生活的規(guī)矩,就需要去慎重的對待法律,信仰法律,而不能隨意踐踏法律的尊嚴。早在千年前,蘇格拉底就以生命捍衛(wèi)了法律的方圓。蘇格拉底為什么明知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仍然不越獄,還要依照不公正法律的判決飲毒自盡?這是因西方人慎重對待法律的態(tài)度決定的。

        蘇格拉底的行為在國人看來簡直是不可理喻的,既然明知法律是不公正的,還要去服從法律的審判,這簡直就是迂腐不堪。在中國人看來,法律本身不公正就不必去服從。但是西方人卻不這么看。他們認為對待不公正的法律,態(tài)度要慎重。我們選擇法律規(guī)范我們的社會生活,就是想要給社會一個方圓,一個秩序。法律沒有絕對的公正,法律有的只是相對公正。任何一部法律,對一部分人來說是公正的,但對另一部分人來說是不公正的,我們不能以自己的公正標準去評判法律,而應以大多數(shù)人的公正標準評判法律。當有一部分人認為法律不公正,而不遵守法律的時候,那么人人都會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約束,從而導致社會的混亂無序。

        救然我們選擇了法治的道路,選擇了以法律為規(guī)矩,就應該慎重的對待法律,對法律保持一顆敬畏之心,而不是以各種借口隨意踐踏法律的尊嚴。敬畏法律,培養(yǎng)公民的法律信仰,這是我們法治建設(shè)道路上的一個必修課。

        四、好雨知時節(jié),當春乃發(fā)生——雨

        在法治成為全社會共識的今天,在法治建設(shè)取得巨大進步的今天,法治建設(shè)中“思想推進”的工作顯得愈發(fā)重要。好雨知時節(jié),當春乃發(fā)生!段鞔胺ㄓ辍氛亲髡邽閲藥淼囊粓鼍皶r雨。

        本書沒有長篇大論,更沒有法學書籍的枯燥乏味。作者以深厚的法學功底與幽默平和的文字,將法律與文學巧妙結(jié)合在一起,通過簡潔的語言和獨到的見解使西窗外的雨景更加引人入勝,為國人帶來了一場沁人心脾的甘霖。透過這扇觀西方法雨之窗,法律的精神不知不覺中隨風潛入,無聲無息的浸潤著每一個國人的心田。正如程文超說,開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頗有“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之意?蛇@“雨”不僅潛入了“夜”,也潛入了“心”。

        《蘇格拉底的慎重》是潛入讀者心中的第一場法雨。作者通過蘇格拉底的故事告訴我們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shè)。本書以此宗旨為脈絡展開,從對人性善惡的認識到對待政府的態(tài)度,再到對兩種權(quán)利關(guān)系的探討,以及對法律公正背后問題的思考,都是在強調(diào)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道路,源于對人性惡的認識,而自古希臘伊始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代,并傳播到全世界,則是基于人們對法治的信仰。

        這場“法雨”來的及時,下的痛快。法治社會建設(shè),不僅需要法制的不斷健全,更需要公民本身法治思維的提升。透過西窗吹入的法雨,正是中國法治道路建設(shè)上的及時雨。作者告訴我們,有了法律還不夠,還要有對法律的認識與信仰。對法律認識與信仰不光是在我們的腦海中,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予以踐行。法就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隱藏著法律的潛流。在作者看來,法律理論最終可能正是人們對實踐的姿態(tài)表達。法來自現(xiàn)實又回歸現(xiàn)實,在生活中踐行法律的信仰,把握生活的每一天,把握法治腳步的每一個足跡。

        愿今后有更多的“西窗”常開,為我們帶來不一樣的風景;愿今后有更多的“法雨”知時節(jié)而發(fā)生,為我們帶來沁人心脾的甘霖;愿今后的“思想推進”工作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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